长安大学公开招聘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公告

发布时间:2022-06-02作者:组织部来源:组织部 字体: 设置


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,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、自然资源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首批“211工程”重点建设大学、国家“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”建设高校、国家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。2021年列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。2022年入选国家第二轮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,开启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。


学校位居历史文化名城西安,坐拥南北两大校区,南倚大雁塔,北邻渭水滨,建有太白山、梁山、渭水三个教学实习基地,校园面积3745亩。学校现有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,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,3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,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。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。工程学、地球科学、材料科学、环境科学与生态学、社会科学总论等5个学科国际学术影响力位居全球前列。现有84个本科专业,其中36个专业入选“双万计划”国家级、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,18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认证。现有中国科学院、中国工程院、新加坡工程院院士4人,教授、副教授1400余人,博士生导师359人、硕士生导师1056人。拥有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、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各类杰出人才逾百人。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.5万余人,博士、硕士研究生1.1万余人,来华留学生1600余人。已累计向海内外输送优秀毕业生30余万人。


经济与管理学院是长安大学成立最早的专业学院之一,现有8个本科招生专业,拥有应用经济学、管理科学与工程、工商管理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,工商管理(MBA)、会计(MPAcc)、工程管理(MEM)、物流工程与管理、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点和物流工程与管理博士点,拥有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、陕西(高校)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、陕西高校新型智库、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、省级教学团队、省级工程研究中心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13个省部级平台。


学院现有教职员工147人,其中专任教师124人,教授及研究员21人,副教授及副研究员53人,博士生、硕士生导师70余人。近3年来,学院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国家级、省部级研究课题100余项,其它社会服务课题200余项,年均经费1500多万元;发表高水平论文210余篇,出版专著/教材30余部;获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、科技进步奖等省部级奖项30余项。随着学校“双一流”建设的不断推进,学院学科发展水平不断提升,专业特色日益突出,将继续秉持“瞻于远,立于实”的院训,努力将学院建设成国际化、研究型经管学院。


一、招聘职位


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1名。


二、应聘条件


1.理想信念坚定,热爱教育事业,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奉献精神,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和发展目标,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、职业道德、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。


2.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及高校办学规律,具有目标岗位所需的战略眼光、创新思维、组织领导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,具备带领相关学科高质量发展、建设一流学院的能力。


3.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,了解国内外高校相关学科发展情况,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历,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良好声誉。


4.在管理学或经济学领域具有重要的学术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。具有博士学位、教授职务(或国外著名高校进入终身系列的副教授),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。取得重大学术成就的,年龄可适当放宽。


5.身体健康,全职在岗工作。


三、聘任程序


1.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报名,并请提供以下材料:


(1)填写《长安大学公开招聘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申请表》(见附件);


(2)身份证(或护照)、学历和学位证书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(或聘书)、获奖成果证书、任职文件(或聘书)等复印件;


(3)希望学校提供的工作、生活条件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。


2.资格审核,确定面试人选。


3.进行公开答辩和考察。


4.学校研究确定人选并公示。


四、岗位职责


1.负责学院的教学、科研、人才培养、学科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,锐意进取,改革创新,制定落实学院发展战略规划,聘期内建立形成规范的制度体系和学院运行机制,显著提升学院办学实力和影响力。


2.积极推进学院的学科建设,推进学科交叉,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,组织学院教师在经济与管理领域开展学术前沿领域研究,积极申报国家科研平台,承接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,在国内外高层次期刊上发表科研成果,显著提升学院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。


3.组织教学与课程系统改革,探索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模式,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素质的一流人才。


4.健全教师引育机制,积极引进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和学科带头人,着力培养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,优化师资队伍结构,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。


5.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,与国际知名大学、学术组织或研究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。


6.除上述职责外,其他应该由院长完成的职责。


五、任期与待遇


1.非长安大学事业编制的受聘院长,聘期五年,其中试聘期一年,薪酬待遇面议。


2.具有或取得长安大学事业编制的受聘院长,任期四年,其中试用期一年,薪酬待遇与校内同类院长相同。


3.符合长安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和标准的,按长安大学高层次人才薪酬标准享受相应待遇。


六、申请及联系方式


申请报名时间:截至2022年8月31日。


申请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:zzb@chd.edu.cn


邮件标题注明:应聘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+本人姓名


联系人:刘老师


联系电话:029-61105077


通信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草滩街道尚苑路长安大学北校区组织部


邮政编码:710016



附件:长安大学公开招聘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申请表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