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,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、自然资源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首批“211工程”重点建设大学、国家“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”建设高校、国家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。自1951年起,学校前身西安公路交通大学、西安工程学院、西北建筑工程学院相继成立。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秉承“工科登峰、理科振兴、文科繁荣、交叉突破”的学科发展理念,坚持“特色鲜明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”的目标愿景,成为我国交通运输、国土资源、城乡建设三大行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、高水平科学研究、高质量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。
学校位居历史文化名城西安,坐拥南北两大校区,南倚大雁塔,北邻渭水滨,建有太白山、梁山、渭水三个教学实习基地,校园面积3745亩。学校现有1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,4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,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,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。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。工程学、地球科学、材料科学、环境科学与生态学、社会科学总论、化学和计算机科学等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%,其中工程学学科进入全球前1‰。现有82个本科专业,其中50个专业入选“双万计划”国家级、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,27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认证。现有中国科学院、中国工程院、新加坡工程院院士3人,教授、副教授1400余人,博士生导师500余人、硕士生导师1600余人。拥有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、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各类杰出人才逾百人。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.5万余人,博士、硕士研究生1.4万余人,来华留学生2000余人。已累计向海内外输送优秀毕业生34万余人。
经济与管理学院是长安大学成立最早的专业学院之一。学院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(一级学科)、物流工程与管理(二级学科)博士点和应用经济学、管理科学与工程、工商管理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,拥有工商管理(MBA)、会计(MPAcc)、工程管理(MEM)、物流工程与管理、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点。现有8个本科专业,其中5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,1个专业入选陕西省一流专业建设点。学院拥有3个省级创新团队和教学团队,4个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;拥有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,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,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,陕西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,西安市重点实验室1个,西安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,陕西(高校)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;陕西高校新型智库(中国智库索引CTTI来源智库)和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。
学院现有教职员工160人,其中专职教师131人,教授22人,副教授47人,博士生导师16人,硕士生导师82人,外聘导师68人;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教师4人,国家级青年人才1人,省部级奖励及人才计划获得者20余人。
近年来,学院在科研领域取得显著成果。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(地区)合作交流重点项目1项,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1项,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,国家自然(社会)科学基金项目30余项,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省部级项目100余项,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及科技进步奖30余项,资政建言获国家或省部级领导批示近20项,发表高质量期刊论文200余篇,出版专著/教材50余部。
学院积极与美、英、意、加、韩等多个国家(地区)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的交流合作关系,并与多所国际知名高校开展“3+1+1”“2+2”等本科生、硕士生联合培养项目。随着学校“双一流”建设的不断推进,学院学科发展水平不断提升,专业特色日益突出,学院将继续秉持“瞻于远,立于实”的院训,打造“长安经管”品牌,努力将学院建设成国际化、研究型经管学院。
一、招聘职位
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1名。
二、应聘条件
1.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奉献精神,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和发展目标,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、职业道德、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,遵守学术道德、恪守学术规范。
2.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及高校办学规律,具有目标岗位所需的战略眼光、创新思维、组织领导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,具备带领相关学科高质量发展、建设一流学院的能力。
3.具有管理学或经济学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,在本领域具有重要的学术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,具有国际化视野和较强的国际交流合作能力,了解国内外高校相关学科发展情况,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历。
4.具有博士学位、教授职务(或国外著名高校进入终身系列的副教授),1975年1月1日(含)以后出生。取得重大学术成就的,年龄可适当放宽。
5.身体健康,全职在岗工作。
三、聘任程序
1.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报名,并请提供以下材料:
(1)填写《长安大学公开招聘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申请表》(见附件);
(2)身份证(或护照)、学历和学位证书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(或聘书)、获奖成果证书、任职文件(或聘书)等复印件;
(3)希望学校提供的工作、生活条件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。
2.资格审核,确定面试人选。
3.进行公开答辩和考察。
4.学校研究确定人选并公示。
四、岗位职责
1.负责学院的教学、科研、人才培养、学科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,锐意进取,改革创新,制定落实学院发展战略规划,聘期内进一步规范完善学院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,显著提升学院办学实力和影响力。
2.积极推进学院的学科建设,推进学科交叉,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,组织学院教师开展学术前沿领域研究,积极申报国家科研平台,承接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,在国内外高层次期刊上发表科研成果,显著提升学院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。
3.组织教学与课程系统改革,探索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模式,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素质的一流人才。
4.健全教师引育机制,积极引进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和学科带头人,着力培养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,优化师资队伍结构,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。
5.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,与国际知名大学、学术组织或研究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。
6.健全教师思政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,开展师德师风管理和教育工作,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工作,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。
7.除上述职责外,其他应该由院长完成的职责。
五、任期与待遇
1.非长安大学事业编制的受聘院长,聘期五年,其中试聘期一年,薪酬待遇面议。
2.具有或取得长安大学事业编制的受聘院长,任期四年,其中试用期一年,薪酬待遇与校内同类院长相同。
3.符合长安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和标准的,按长安大学高层次人才薪酬标准享受相应待遇。
六、申请及联系方式
申请报名时间:截至2025年8月31日。
申请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:zzb@chd.edu.cn
邮件标题注明:应聘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+本人姓名
联系人:刘老师、白老师
联系电话:029-61105078、61105077
通信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草滩街道尚苑路长安大学北校区组织部
邮政编码:710016